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1-01-12

教德〔2011〕1号

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文明办〔2010〕11号),现就组织引导我市中小学生参与节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丰富中小学生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和树立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活动内容。围绕春节、元宵节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主题,遵循简洁可行、就近方便、力所能及的原则,主要做好三项工作。

1、开展公益活动。寒假期间各校要确定某一天上午或下午,组织中小学生走向社会,走入社区(村镇),走进家庭,参与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为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做好事献爱心,宣传节日文明礼仪和低碳生活,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每个学校联系一个社区(村镇)或社会福利院等地开展相关活动,此项活动参加范围为小学3—6年级学生及初高中学生,要求学校有醒目的标志并做好宣传报道。小学1—2年级学生可立足家庭进行自我服务或为家庭服务,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2、创编“节日小报”。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参加民俗活动,深入了解春节、元宵节的文化内涵,通过自编自创“节日小报”,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此项活动要求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参加,小报纸张为4K纸大小,可以个人创编,也可3—5人合作创编。2月期间可利用返校日学校组织评选,各校按照班级数的10%推荐小报参加市级评选,区县属学校由区县教育局统一于2月18日前交至市教育局德育科,直属学校由学校统一交至市教育局德育科。小报的正面要求注明县区、学校、班级和创编人及指导老师。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分小学组和中学组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

3、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孕育了底蕴深厚的民族文化。华夏源远流长的经典诗文,是文化艺苑中经久不衰的瑰宝。学生们用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挖掘与诠释中华传统节日的内涵,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使命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寒假期间,要求各县区、学校开展围绕春节、元宵节文化内涵的中华经典宣讲和诵读活动,举行经典诵读比赛,层层选拔推荐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大赛。市级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赛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前,报名表要求注明单位、朗诵题目、参赛人数、指导老师。朗诵篇目自定,所选诗文应积极向上,歌颂祖国,歌颂生活,弘扬主旋律,能够激发广大中小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伟大祖国,热爱幸福生活的热情。朗诵时间总长度不超过5分钟,可配适当的表演形式(器乐演奏、伴唱、背景音乐等)。朗诵人数自定,每队5-10人,三县五区:各组织2支队伍参赛;直属学校各选派1支队伍参赛。

三、活动要求。各单位要把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重要契机,作为“做一个有道的人”活动和寒假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纳入活动总体安排,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请各县区和直属学校于元月15日前将“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方案报市教育局德育科,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并附图片资料于2011年2月20日报市教育局德育科,邮箱:lihuilingabcd@163.com

二○一一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