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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师大】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和进修培训工作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11-12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文件

[2010]26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和进修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和进修访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研究生

2011年度我校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培养培训暂行规定》(校人字〔2008〕24号)或《安徽师范大学党政管理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暂行规定》(师发〔2006〕52号)的规定,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专业或方向与现岗位或今后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或基本相近。

报考类别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具体表现和单位实际需要情况确定。教职工与学校或所在单位另有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规定执行。

二、进修访学

(一)推荐原则和名额

各学院在保证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本着新专业建设需要优先、课程建设和教师队伍知识结构调整优先的原则,选派教师国内进修访学,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人数每年不超过2人。

(二)推荐条件

申请赴国内外访学进修者,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现职满三年,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工作量饱满。我校在职脱产培养的博士毕业后在校服务未满三年的,学校不再资助其进修访学,如本人要求进修访学且经所在单位同意,相关费用个人自理。

为支持学院新专业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的配置,学校鼓励教师向新办专业方向发展,新办专业教师申请进修访学可不受上述职称、时间等的限制。

学校继续支持教师参加教育部国家级精品课程师资培养计划,各学院可根据每学期课程安排,每一门课程安排1-2名教师参加,参加培训教师所授课程与培训课程应相同或基本相近。

三、申请程序

1、11月10日至11月25日,申请报考研究生、国内进修访学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和现学历、学位复印件,所在单位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填写汇总表,于11月25日统一报人事处。科级及以上党政管理人员申请考研和进修,应经党委组织部审核。

2、12月7日至12月15日,人事处审核后将具体意见反馈给各单位,作为今后工作的依据。

四、几点说明

1、各单位要做好2011年度研究生考试报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教职工充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报考行为。对于职工申请报考的专业方向与所从事的专业差别较大的,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论证,对于申请报考的专业方向与实际报名或录取时专业方向不一致的,学校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近年来,违规报考的现象屡有发生。为确保学校工作不受影响,对于未列入培养计划擅自报考者,所在单位应对其予以严肃批评和教育。学校将不予受理关于违规报考者录取事项的任何申请和要求,一切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附:

1、2011年度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

2、2011年度申请国内外进修人员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