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防控办〔2022〕8 号
层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中职),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学秩序,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精神和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要求,现将《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指导学校教职员工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芜教防控办【2022】8号:层转《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芜教防控办【2022】8号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芜湖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代)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