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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组织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2021年年中结题评审活动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21-05-25

关于组织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2021年年中结题评审活动的通知

教研函〔2021〕5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学校: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芜教研〔2019〕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市教科所组织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2021年年中结题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符合结题要求, 应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结题的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二、材料要求

申请鉴定均须填写并提交课题结题汇总电子表(见附件1)及以下材料:

1.《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纸质1份,单独装订,见附件2)。

2.成果鉴定材料(纸质3套)。材料包括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3)、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发表(或出版)的相关论文(或专著)、成果应用情况的佐证材料(领导批示、获奖情况、被决策采纳等证明文件)。同时将上述材料中的课题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word文档刻录在光盘中(1份)一起报送,且光盘中的文件夹及光盘正面都以“课题编号+课题名称”命名。课题如有重要变更,需将经市教科所审批后的重要变更申请表附在其中。除专著可另附外,每套鉴定材料必须按前述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加装“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课题成果鉴定材料”封面和材料目录(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其中,作为研究成果主件的研究总结报告,应是对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和研究成果的系统提炼,必须科学严谨、内容完整、体例清晰、语言规范,字数一般为8000-15000字。

3.《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单独装订,见附件4)。

三、送审时间

各单位应落实课题结题工作,将本单位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结题相关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集中汇总后,纸质材料于2021年6月28日至30日报市教科所403办公室,课题结题汇总表的电子表发到指定邮箱253839223@qq.com,逾期将不再接受任何材料。

四、评审办法

由第三方专家会议集中评议,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五、其它说明

为规范课题管理,应完成的各级各类课题,若不按时结题,必须上交课题结题延期申报表(见附件5)。已经超过结题时间,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的市级课题,将撤销该课题立项。已经延期的各级各类课题,本年度若不结题,将不再给予结题。上述不按照规定完成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市级课题。

联系人:吴志强,电话:3836872。

附件: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附件材料

教研函【2021】53号附件: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附件材料.zip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