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芜湖市任期届满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教研组:
为切实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芜湖市中小学名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芜湖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对2021年任期届满的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进行重新认定,现将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任期届满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方案》发给你们,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请各位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度重视,落实到位,保证我校重新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一、认定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任期届满的我校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请各位教师及时查验本人证书)
二、认定标准及程序
详见芜湖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芜湖市任期届满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育局〔2021〕161号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按照认定文件提供真实可信的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2、市级骨干教师重新认定人员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6时前将认定材料纸质稿送办公室汇总,电子稿发至asdfzbgs@126.com。
3、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人员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6时前将认定材料纸质稿送办公室汇总,电子稿发至asdfzbgs@126.com。
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附件:
教育局【2021】161号:关于开展芜湖市任期届满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局【2021】161号附件:芜湖市任期届满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新认定审核表.xls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现有芜湖市骨干教师名单及学科带头人名单.pdf
学校办公室
202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