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芜湖市首批“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教研组: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芜湖市教育局根据《芜湖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行知计划”)》文件精神,已正式启动芜湖市首批“卓越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评选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在岗且在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或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中已被评选为市级骨干教师的人员。
二、推荐评选指标数:2名;
三、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见附件:芜湖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开展芜湖市首批“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育局〔2021〕164号)
四、材料准备要求
1、申报人员按照评选文件提供真实可信的材料,杜绝弄虚作假。
2、各类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需带原件提前至学校办公室查验盖章,查验后原件退还申报人。
3、除按评选文件和材料目录要求提交材料外,首批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者还应提交《材料鉴定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学校网站下载见附件)。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15日下午16时前提交所有评审材料,同时提交《芜湖市“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表》和《材料鉴定表》电子版至asdfzbgs@126.com。
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附件:
教育局【2021】164号:关于开展芜湖市首批“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教育局【2021】164号附件1: 芜湖市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doc
教育局【2021】164号附件3:芜湖市“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表.xls
教育局【2021】164号附件4:芜湖市“卓越教师(学科带头人)”材料目录.doc
学校办公室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