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备〔2011〕2号
关于举办2011年芜湖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提高通用技术学科教师的操作技能、实践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推动学科发展,培养骨干队伍,推进新课程改革,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举办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文件(皖教秘[2011]185号),决定举办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为推动我市通用技术学科教育的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芜湖市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认真举办相应竞赛,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市级竞赛。
二、指标分配
每所完中或高中参加市级竞赛指标为1人。请各单位于7月15日之前提供开展活动的文件、结果、总结等相应资料(含图片),参加市级竞赛的教师名单(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教学作品图片及说明。
根据市级比赛的成绩,推选2名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省级竞赛。
三、竞赛内容
1、卷面笔试:基于课程标准考察学科基本理论、知识、教学方法等(满分100分,权重为40%);
2、技术设计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基于技术设计独立制定方案、动手操作完成产品的制作(满分100分,权重60%);
3、作品展示:提交个人作品(满分6分);
4、最终分数为以上三项合成。
四、奖项设置
设个人一、二、三等奖,所有奖项均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其他
本次市级竞赛活动不收取参赛选手参赛费,参赛选手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市级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竞赛时间定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另行通知。联系电话:2258383、2258381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