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11-28

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管学校(含直管民办),师大附中、附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文件和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市冬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也决定近期开展全省冬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是否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消防工作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已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有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工作部署和台账资料。

2.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礼堂、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情况,尤其是人员住宿密度高的高层学生公寓和农村寄宿制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学校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定期更换并能保证安全使用。

4.校内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以及能否及时更换,线路安装是否规范;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

5.学校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

二、检查方式

1.本次专项检查由市教育局和县(区)教育局自行组织。市直学校(含直管民办)和县(区)教育局必须在12月8日前完成自查工作,要确保检查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市教育局将派出市级专项检查组到所有市直学校(含直管民办)和县(区)督查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也将派出省级督查组到市和县(区)督查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2.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暗访和明查相结合的方法,明查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访谈和现场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被检查的市直学校要向市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含电子版)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所有台账资料;县(区)教育局要向市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提供近期对辖区内学校消防工作部署安排及对所属学校的检查结果(一校一单)。

3.到各县(区)的市教育局专项检查组除了查看各县(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外还将随机抽查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其中必须包括农村寄宿制学校)。

4.全市学校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束后,市教育局将通报检查结果。

三、市级专项检查组工作安排

第一组:组长: 王亚平

成员:张锡玲 钱丽红 张建成

检查单位:一中 二中 三中 附中 附小 芜湖县 鸠江区

第二组:组长 刘月红

成员:陈宝海 梅国太 叶宝庆

检查单位:七中 八中 田中 附外 繁昌县 开发区

第三组:组长: 罗智全

成员:朱红星 赵业农 韩涛

检查单位:十二中 城南 火龙岗 三山 徽文 泰文

财经 机电 工商 盲人 少年文武中华职业

第四组:组长: 魏超

成员:赵与人 张伟 李惠玲

检查单位:清水河 职教中心 芜师 工业学校 南陵县

弋江区

第五组:组长: 唐平

成员:丰家栋 朱家明 苏群

检查单位:夜大 国防 聋哑培智 镜湖区 三山区

四、注意事项

1.各级检查组对检查重点要逐一检查到位,并记录在案。

2.各检查组要严肃认真地向学校(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记录在案。

3.被查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学校(单位)在被检查之后要限时向其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写出整改报告,报告要详列整改措施及期限。

4.各市级专项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与12月10日提交由专项检查组组长签名的检查报告(含电子版)。各市级专项检查组检查记录和相关材料要全部上交存档备查。教育局法规科电子邮箱:jyjspk@163.com

5.各县(区)要同时做好迎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近期开展的全省冬季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芜教【2010】5号附件.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