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展示及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含直管民办中学),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展示及交流活动。现将省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展示及交流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0]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抓好落实工作。
一、积极组织主动参与。
开展数字化校园建设,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信息化应用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数字化校园创建活动的意义,积极组织中小学校参加数字化校园展示及交流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主动参与积极申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1、本次活动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学校(不含职业学校)。每个县区从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中推荐3-6学校参加市级评选。市直属学校自行申报参加市级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市级评选,好中选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参选学校。待省级评选结束后,评出“芜湖市中小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学校”和“芜湖市中小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优秀学校”(含先进个人)。
2、各申报学校要认真总结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情况,展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成果。要认真对照评选细则中“领导与管理”、“环境与条件”、“应用与研究”、“成果与效益”四个方面要求,收集整理好有关材料;要进一步办好校园网,调整和充实栏目,丰富内容,及时更新,在新学年展现新面貌。
3、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市属各学校于2010年9月10日前,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将数字化校园建设展示及交流活动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管理先进个人的申报表和材料上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三、确定组织机构。
全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展示及交流活动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牵头,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电教馆、教科所参与,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胡芳丽;联系电话:3861640;邮箱:whsjjk@163.com。
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谢强;联系电话:2258389;邮箱:xieq319@126.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