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中学

【教育局】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通知

预审:博达-刘亚芸 发布时间:2010-08-19

教法〔2010〕21号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直管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措施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0]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希望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市直学校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本着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皖政办明电[2010]43号)

二O一O年八月十六日